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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达杯”2026 年江苏省生活性服务业(环境净化行业)职业技能大赛题库公示

关于公布“强达杯”2026年江苏省生活性服务业(环境净化行业)职业技能大赛题库的公告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苏技匠心”江苏百万工匠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26〕20号)关于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理论题库不少于1500道,70%题量应至少提前1个月向社会公开”的有关规定,以及《关于开展“强达杯”2026年江苏省生活性服务业(环境净化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苏环协〔2026〕6号)的安排,现将大赛题库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题库概况 本次大赛设有害生物防制员、消毒员、室内环境治理员3个赛项。理论题库由大赛组委会牵头组建院校专家课题组统筹开发,三个赛项初始题库总计4970道,题库题型包含多选题、填空题、判断题、问答题、AI场景应用题等。经筛选核定后,每个赛项确定400—600道试题作为复习小题库。 二、公开时间 本次大赛理论考核拟定于2026年10月23日下午至24日举行。按照“70%题量应至少提前1个月向社会公开”的要求,大赛题库(含复习小题库)将于2026年9月下旬起分批向社会公开。 三、公开渠道 大赛题库通过江苏省室内环境净化行业协会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及大赛组委会指定的其他渠道分批公布,请各参赛选手及时关注。 四、有关说明 (一)本次公开的题库仅用于参赛选手复习备赛,不得用于任何商业用途,不得擅自翻印、汇编、传播。 (二)正式竞赛试题以组委会命制的试卷为准,题库公开内容不作为对试题内容的承诺。 (三)题库公开的具体批次、范围和未尽事宜,由大赛组委会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25-570 12315、173 9477 5598 特此公告。   江苏省财贸轻纺工会            江苏省室内环境净化行业协会 202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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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

走访调研摸实情 凝心聚力谋换届|协会换届领导小组开展重点企业专项走访考察工作

发布时间:2026-08--27
为扎实推进协会换届筹备工作有序开展,精准筛选、储备新一届协会领导班子核心人选,全面摸清行业龙头企业发展现状与履职意愿,2026 年 8 月 25 日至 26 日,协会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一行,先后深入江苏兰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翱控股集团、苏州沈氏净化设备有限公司三家行业重点龙头企业开展专项走访调研及换届考察工作。 本次走访既是常态化会员企业调研交流,更是换届前期重点企业家摸底、骨干力量考察、会长人选储备的关键工作。换届领导小组通过实地走访生产基地、研发展厅、智能制造车间,全面了解三家企业的经营规模、技术实力、行业影响力、品牌荣誉、市场布局及未来发展规划。 在座谈交流中,领导小组与三家企业负责人深入座谈、面对面沟通交流,详细听取各企业负责人的创业历程、行业见解、企业发展愿景及参与协会工作的履职想法。座谈期间,换届领导小组重点介绍了协会换届工作总体部署、换届纪律要求及新一届理事会建设思路,认真听取企业家对协会未来发展、平台建设、行业规范、资源整合、抱团发展等方面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江苏兰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聚焦室内空气环境改良、公共卫生安全、康养环境优化赛道,专注空气净化、消杀技术、负离子应用研发创新,技术特色鲜明、赛道优势突出,在民生健康与环境净化细分领域具备较强创新引领力。 华翱控股集团作为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全国六大全资生产基地 + 两大海外基地的全球化布局,产品覆盖洁净围护全系列产品,业务遍及国内外,企业规模大、发展速度快、行业号召力强,具备强劲的行业带头示范作用。 苏州沈氏净化设备有限公司作为净化工程领域标杆企业,深耕洁净工程行业多年,资质齐全、项目经验丰富,长期服务生物医药、精密电子、科研院所等高端领域,在工程质量、现场管理、行业规范引领方面具备深厚积淀。 换届领导小组对三家企业多年来为洁净行业高质量发展作出的贡献给予高度肯定,对企业家的责任担当、行业格局、奉献精神表示认可。同时,重点结合企业综合实力、行业影响力、公益担当、团队治理能力、行业号召力,全面开展新一届协会会长、核心班子人选的摸底考察与储备工作,为后续协会换届选举、班子梯队搭建筑牢坚实基础。 三家企业负责人均表示,将一如既往支持协会各项工作,积极参与行业共建、自律规范、产业赋能工作,愿意主动担当行业责任,助力协会高质量换届、高水平发展,携手推动洁净净化产业抱团升级、聚力前行。 此次换届专项走访调研,有效摸清了行业龙头企业的综合实力与履职意愿,完成了新一届协会核心领导人选的初步物色与储备,进一步凝聚了行业向心力。下一步,换届领导小组将严格按照换届工作程序要求,严谨细致推进各项筹备工作,择优遴选新一届领导班子,为协会持续健康发展、行业转型升级注入全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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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2026-07

江苏省室内环境净化行业协会关于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15
各理事单位、各会员单位: 根据《江苏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及《江苏省室内环境净化行业协会章程》有关规定,经2026年7月15日协会第二届第十次理事会审议通过,决定成立协会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第三届理事会换届选举的具体组织筹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报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候选人的提名、资格审查及考察工作; (三)负责换届选举大会的筹备组织工作,包括会议文件起草、议程安排、选举程序制定等; (四)负责换届选举过程中的监督与纪律保障,确保选举工作依法依规、公开公正进行; (五)处理换届选举工作中的其他相关事项。 二、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职务 姓名 单位名称 代表类型 组长 高殿顺 江苏省室内环境净化行业协会 会长、党组织代表 副组长 吴  斌 南京亿谱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监事代表 副组长 张元东 江苏房绿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理事代表 成员 王信春 苏州鸿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副会长代表 成员 乔  梁 苏州泓都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常务理事代表 成员 周伟东 无锡东盛净化科技有限公司 理事代表 成员 王延松 江苏企印王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会员代表 三、有关说明 本次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共7人(单数),符合《江苏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要求,包含党组织代表、理事代表、监事代表、会员代表四类人员,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在协会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任期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第三届理事会选举产生之日止。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职的,由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替补人选,报理事会确认。 特此通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江苏省室内环境净化行业协会 联 系 人:王玉霞 联系电话:025-57012315、17366385598 电子邮箱:jsiepa@126.com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运粮河东路富力水街坊145栋一楼119室。 江苏省室内环境净化行业协会 2026 年 7 月 15 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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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2026-01

​​​​​​关于名誉职务设立的会议决议

发布时间:2026-01--18
为规范协会名誉职务设置、任职、清理、待遇发放及管理自查工作,强化党组织对名誉职务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确保名誉职务管理合法合规、有序规范,结合《协会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汇编》《党组织参与决策事项清单》及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文件汇编,涵盖名誉职务管理全流程所需文件,供协会党支部、理事会及秘书处执行落实。 关于设立名誉职务的会议决议 为弘扬行业先进典型,凝聚行业智慧力量,提升江苏省室内环境净化行业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的社会影响力与专业引领力,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江苏省室内环境净化行业协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及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结合行业发展实际,本协会设立名誉职务,特制定本依据并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章程依据 经核查,《江苏省室内环境净化行业协会章程》(2022年1月12日第二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民政厅备案)中未单独列明名誉职务设置的具体条款,但依据章程第四章“组织机构”相关规定,协会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荣誉性职务,结合行业管理惯例及社会组织规范,协会设立名誉职务符合章程精神及宗旨。结合协会实际,本次仅设立名誉会长1名,不设立“名誉理事”“行业顾问”等其他任何名誉职务,为名誉职务设置提供了合规基础。 二、设立原则 非实权性原则:名誉职务不享有实际管理职权,不参与协会日常决策与执行,仅享有荣誉性权利; 荣誉激励性原则:授予在行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资深专家、杰出代表,本次仅授予对室内环境净化行业有突出贡献的侯立安院士; 程序合规性原则:名誉职务的设立、聘任必须经由会员代表大会集体讨论并表决通过,严格履行合规程序(依据协会官网说明,名誉会长选举经第二届第十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总量控制原则:严格控制名誉职务人数,本次仅设立1名名誉会长,确保荣誉的严肃性与权威性。 三、相关会议决议 2026年1月18日,本协会召开第二届第十次会员代表大会,应到会员代表120人,实到118人,符合法定人数(依据章程规定,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会议经充分讨论、集体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同意仅设立“名誉会长”、“行业顾问”一类名誉职务,不设立“名誉理事”等其他任何名誉职务; 明确上届协会名誉会长经第二届第十次会员代表大会(2026年1月18日)审议通过,不在聘任其为协会名誉会长,不享受协会负责人相关待遇,不参与协会日常管理,不享有荣誉性权利,严格按照名誉职务管理要求执行,暂无名誉职务人员; 授权秘书处拟定《名誉职务聘任与管理办法》,明确名誉会长的任职条件、权利义务、待遇标准及管理要求,报常务理事会审批后正式印发实施,并报上级监督单位备案; 明确名誉职务管理相关工作由秘书处牵头负责,党支部负责监督,确保各项管理要求落地执行。 本决议自通过之日起生效,由秘书处负责组织实施、存档备查,并报上级监督单位备案。 江苏省室内环境净化行业协会 2026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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